关于开展2024年度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袁伟光 发布时间:2024-04-30

各二级学院:

为深入贯彻学校本科教育大会精神,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的需求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进一步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的跨学科交叉融合和个性化发展,根据《上海电机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沪电机院教〔202312号)等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微专业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微专业简介

微专业是指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、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,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,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,能够在特定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。微专业具有小学分、精课程、高聚焦、跨学科特征。通过灵活、系统的培养,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,使学生具备相应的复合型人才的素养,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微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定位,能够有效促进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:①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、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;②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;③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;④体现学校学科或专业发展品牌和特色。

2.微专业的专业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,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,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,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。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、富于创新、团结协作,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的能力,能够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。

3.制定科学、合理的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,科学合理设置课程。微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应控制在15学分左右,开设课程门数在5-7门左右,培养周期原则上为一年。

4.开设学院能从政策、人员、经费、场地等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和运行。

三、微专业建设管理

1.学校对立项建设的微专业予以专项经费支持,每个微专业资助建设经费5万元,鼓励开设学院予以配套经费支持。

2.微专业建设周期为2年,开始招生后半年内应完成全部课程建设。微专业要重点加强课程资源建设,积极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,切实满足跨学院跨专业学生选读微专业的学习需求。

3.微专业原则上应在本学期完成招生,并在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展教学,招生前应有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已开设课程教学大纲。

四、材料提交要求

1.二级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进行申报,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(附件2),并填写《上海电机学院“微专业”建设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、《上海电机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
2.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填写推荐意见后,于531日下午16: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)提交至行政楼327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uanwg@sdju.edu.cn

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袁老师,021-38223152

附件1:上海电机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.docx

附件2:微专业培养方案.docx

附件3:上海电机学院微专业申报汇总表.xls

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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